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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疑难商事诉讼与仲裁

原告的诉请可能过了诉讼时效,我该不该提抗辩?

更新于 2026-10-22约 3 分钟读完

直接回答

该提的关键是时机:原则上要在一审提,二审首次提出通常不被接受。另有债权想抵销的,对方债权即使过了时效,也仍然可以抵销。

诉讼时效抗辩是被告手里很实用的一张牌,但打出去要看场合。一是原则上要在一审提;二审才首次提的,需要有新证据能证明对方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否则法院不予支持。二是三年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起算,中间的催收、对账、部分还款都可能中断重算,所以「过了三年」经常只是看起来过了。三是别被「主张时效就丢掉抵销」的说法吓住:对方债权即使被认定超过诉讼时效,你仍可以主张抵销,这两件事并不冲突;前提是你拿来抵销的那笔债权自己没有过时效。所以先核对中断证据,再算总账,然后决定提不提。

先确认是不是真的过了

三年不是从签合同那天算,也不是从欠款到期日机械地往后推。中间对方签过对账单、还过一小笔、在微信里承诺过还款,都会中断并重新起算。这些行为要发生在时效届满之前才构成中断;时效届满后的付款或承诺,法律效果要另行判断。

所以主张之前,先把自己手里的催收记录翻一遍。你以为是抓对方把柄,结果对方回应时附上三年前一条催款短信,反而坐实了中断。这种事在庭上并不少见。

提了之后仍要算清的两笔账

一是抵销。对方债权即使过了诉讼时效,也仍然可以抵销,所以「主张时效就会丢掉抵销机会」是误解;前提是你自己用来抵销的债权没有过时效,否则对方同样可以提时效抗辩。真正要算的是抵销的顺序和金额。

二是合作关系还在。企业之间长期供货、互相欠款,提时效会把整盘账翻出来,可能引出对方的其他请求,也可能影响后续协商。诉讼是算总账,不是只算这一笔。

主要关联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一方以其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通知对方主张抵销,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对该抗辩应予支持。一方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对方主张抵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

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情况和上面不太一样?把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先理一遍,我们花 40 分钟看一次材料,先判断有没有空间,再谈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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